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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起诉加州车管局 指其无理认定“自动驾驶”广告虚假

特斯拉于2026年2月13日向加州车管局(DMV)提起诉讼,反对该机构认定其使用“Autopilot”和“Full Self-Driving Capability”(FSD)等术语构成虚假广告的裁决。加州行政听证办公室此前裁定,特斯拉的自动驾驶辅助系统仅达到NHTSA定义的L2级自动化,远未达到L3级以上“自动驾驶”标准,其宣传用语误导消费者,存在安全风险。该裁决于2026年1月15日生效,要求特斯拉在60天内停止使用相关术语,否则将面临30天业务暂停。特斯拉虽已调整产品命名,将FSD改为“Full Self-Driving (Supervised)”,但仍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挑战裁决。加州...

特斯拉起诉加州车管局 指其无理认定“自动驾驶”广告虚假

特斯拉于2026年2月13日向加州车管局(DMV)提起诉讼,反对该机构认定其使用“Autopilot”和“Full Self-Driving Capability”(FSD)等术语构成虚假广告的裁决。

加州行政听证办公室此前裁定,特斯拉的自动驾驶辅助系统仅达到NHTSA定义的L2级自动化,远未达到L3级以上“自动驾驶”标准,其宣传用语误导消费者,存在安全风险。该裁决于2026年1月15日生效,要求特斯拉在60天内停止使用相关术语,否则将面临30天业务暂停。

特斯拉虽已调整产品命名,将FSD改为“Full Self-Driving (Supervised)”,但仍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挑战裁决。加州DMV表示将坚决捍卫行政裁决,维护公众安全。

此前,特斯拉因自动驾驶系统导致多起事故,已被认定对一起2026年8月发生的致命事故负部分责任。该事件加剧了公众和监管机构对其营销用语的质疑。

编辑点评

此次特斯拉与加州DMV的法律冲突,凸显了全球自动驾驶技术商业化进程中监管与创新之间的张力。特斯拉以“Autopilot”等术语进行营销,虽旨在强调其技术先进性,但实际功能仍需驾驶员持续监控,与公众认知中的“自动驾驶”存在本质差异。加州DMV的裁决依据NHTSA的自动化分级标准,体现了监管机构对消费者保护和公共安全的重视,也反映出美国在自动驾驶监管上的渐进式路径。

这一案例可能对全球其他监管机构产生示范效应,尤其是在中国、欧洲等对自动驾驶技术高度关注的地区,如何界定“自动驾驶”与“辅助驾驶”的边界成为政策制定的焦点。若特斯拉胜诉,可能鼓励其他车企采用更具吸引力但边界模糊的术语;若败诉,则可能推动行业统一技术术语标准,提升消费者知情权。

从长远看,该事件或将加速自动驾驶技术的标准化进程,推动各国在技术等级定义、责任划分和安全测试方面达成共识。同时,也提醒科技企业在技术创新的同时,必须重视合规风险与公众沟通策略,避免因术语误导引发法律与声誉双重危机。

相关消息:https://mashable.com/article/tesla-sues-california-dmv-autopilot
当日日报:查看 2026年02月27日 当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