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拟对科技巨头征收新闻内容税 未达成协议将课征2.25%税负
澳大利亚政府于2026年4月28日公布《新闻议价激励法案》(NBI)草案,要求Meta、Google和TikTok等平台支付新闻内容费用,或对其在澳收入征收2.25%的税款。该法案旨在弥补2021年《新闻媒体议价法》的漏洞,当时Meta曾因未达成协议而移除新闻内容,导致澳媒裁员。
通讯部长阿妮卡·威尔斯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人们越来越多地通过Facebook、TikTok和Google获取新闻。”
新法案规定,若平台与本地媒体达成足够协议,税率可降至1.5%,预计每年为澳媒带来2亿至2.5亿澳元资金。该法案将与2025年12月宣布的政策接续,7月起正式实施。TikTok首次被纳入,而AI服务则被排除。助理财长丹尼尔·穆利诺表示,AI目前正由司法部长主导的版权政策论坛审议,不在本次法案范围。
总理安东尼·阿尔巴尼斯强调:“记者是澳大利亚媒体行业的命脉,对社区信息获取至关重要。”他同时回应美国政府可能的反对称:“我们是主权国家,政府将基于澳大利亚国家利益作出决策。”
若法案通过,平台须在2026年7月前合规。澳大利亚并非孤例,加拿大、欧盟、巴西及南非等国亦尝试通过立法要求科技平台支付新闻内容费用。其中加拿大2023年法案导致Meta全面撤下新闻内容,南非则通过直接谈判为本地媒体争取到约4000万美元五年期资金。
Meta、Google和TikTok暂未回应置评请求。
编辑点评
澳大利亚此次推动《新闻议价激励法案》具有重要的国际示范意义。其核心突破在于彻底消除科技平台“通过下架新闻规避支付”的漏洞,强制征收2.25%的税负,无论平台是否传播新闻内容,从而确保媒体产业获得稳定资金支持。此举标志着全球范围内对数字平台内容价值再分配的立法趋势进入新阶段。
与2021年版本相比,新法案纳入TikTok,反映短视频平台在新闻分发中的日益重要角色,也凸显监管框架的与时俱进。同时排除AI服务,表明政府在应对新兴技术时采取审慎态度,留待后续专门政策审议。这在当前全球AI监管尚未统一的背景下,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与前瞻性。
从地缘政治角度看,该法案可能引发美国政府的进一步施压。特朗普政府一贯反对数字服务税,曾威胁对征收此类税的国家加征关税。澳大利亚政府明确表态“基于国家利益决策”,显示其在科技主权与国际压力间寻求平衡的意图。未来若更多国家效仿,或推动全球数字税规则协调,也可能加剧美澳在数字经济治理上的摩擦。
长远而言,该法案或成为全球媒体产业数字转型的参考范式。若成功实施,将为其他国家提供可复制的监管模型,特别是在平台经济与传统新闻业之间重建价值分配机制方面具有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