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众议员发布竞争性加密货币税收法案草案
美国众议员马克斯·米勒与史蒂文·霍斯福德于2026年3月27日发布名为《数字资产保护、问责、监管、创新、税收与收益法案》(Digital Asset PARITY Act)的讨论稿,旨在修订1986年《国内税收法典》,明确数字资产税收规则。
该草案提出,稳定币若成本基础波动不超过1美分或0.01美元,则不计资本利得;交易成本不得计入成本基础;单笔低于200美元的稳定币交易可豁免纳税及申报义务。同时,借贷、质押及被动验证服务收入按公允市价计入年度总收入。
该法案尚未正式提交国会,目前作为讨论草案发布,以推动立法者、利益相关方及加密行业对美国加密税收政策的广泛对话。
比特币支持者批评草案仅对稳定币提供小额豁免,未涵盖比特币,认为此举方向错误,因比特币更具去中心化与无许可特性。
数字资产倡导组织Digital Chamber首席执行官科迪·卡博内表示:「我们需要数字资产税收的明确性,否则活动将无法完全本土化。」
比特币债券公司首席执行官皮埃尔·罗沙尔则指出:「稳定币并非去中心化,也非无许可,它们不是真正的货币,只是法定货币的代币形式。」
该草案由Digital Chamber提供,目前未在国会正式立案,但已引发行业内部对税收政策方向的分歧讨论。
编辑点评
该法案草案反映了美国加密货币政策制定中的深层分歧:以稳定币为中心的实用主义路径与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去中心化货币理念之间的角力。税收豁免的范围仅限稳定币,反映出监管者可能更倾向于将加密资产视为传统金融工具的延伸,而非颠覆性技术。这一倾向可能削弱比特币作为‘数字黄金’的市场定位,进而影响其长期价值存储功能的接受度。从国际角度看,美国作为全球最大加密资产市场,其税收政策将影响全球资本流动与监管趋势。若美国对稳定币采取更宽松政策,可能促使更多机构资金流入稳定币生态,而比特币等原生加密资产则可能面临相对不利的监管环境。未来若该草案进入立法程序,可能成为全球加密资产税收标准的重要参考,尤其对欧盟、亚太地区等正在制定加密法规的经济体具有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