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澳大利亚拟对Meta、Google和TikTok征税以资助新闻机构

澳大利亚政府于2026年4月28日公布一项拟议立法,计划对Meta、Google和TikTok等数字平台征收2.25%的澳大利亚营收税,用于资助新闻机构。该税适用于未与新闻出版商达成商业协议的平台,若达成协议则可获得税收抵免。政府预计每年可筹集2亿至2.5亿澳元(约合1.44亿至1.79亿美元)。此举是继2021年《新闻媒体议价法》后第二次立法尝试,此前平台通过商业协议避免仲裁,但随后通过移除新闻内容规避续约。Meta、Google反对称其为“数字服务税”,称新闻机构自愿发布内容并从中获益。澳大利亚总理安东尼·阿尔巴尼斯强调,新闻业对民主至关重要,政府将基于国家利益做出决策。

澳大利亚拟对Meta、Google和TikTok征税以资助新闻机构

澳大利亚政府于2026年4月28日公布一项拟议立法,计划对MetaGoogleTikTok等数字平台征收2.25%的澳大利亚营收税,用于资助新闻机构。

该草案将于7月2日前提交至议会,旨在为新闻报道提供财务激励,促使平台与新闻组织达成商业协议。若平台未达成协议,则需缴纳税款;若达成协议,可获得税收抵免,降低整体成本。

澳大利亚总理安东尼·阿尔巴尼斯表示:“记者的创作内容不应被大型跨国公司无偿利用以获取利润,而应获得合理补偿。”他强调,投资新闻业对健康民主至关重要。

此举是澳大利亚继2021年《新闻媒体议价法》后的第二次立法尝试。此前,平台通过商业协议避免强制仲裁,但随后通过移除新闻内容规避续约。

政府预计,该激励措施每年可筹集2亿至2.5亿澳元(约合1.44亿至1.79亿美元),与《新闻媒体议价法》高峰期平台支付给新闻机构的金额相当。

通信部长阿妮卡·威尔斯称,政府将根据各新闻机构雇佣记者人数分配资金。

该税适用于Meta Platforms(旗下包括Facebook和Instagram)、Google(Alphabet Inc.旗下)以及TikTok(由美国支持的投资者多数控股)。

Meta反对称:“新闻机构自愿在我们平台上发布内容,因为它们从中获益。所谓‘我们获取其新闻内容’的说法完全错误。”Meta认为该法案实质为“数字服务税”,可能导致新闻业依赖政府补贴,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

Google则表示:“我们拒绝该税的必要性。它忽视了Google已与新闻行业存在商业协议,并误解了广告市场的演变。此外,该税强制某些公司付款,却任意排除Microsoft、Snapchat和OpenAI等平台,尽管新闻消费方式已发生重大变化。”

TikTok未立即回应置评请求。

所有目标平台均为美国企业,美国批评者指出,澳大利亚2021年《新闻媒体议价法》已对美国公司造成不公负担。阿尔巴尼斯对此表示,澳大利亚是主权国家,政府将基于国家利益作出决策。

编辑点评

澳大利亚此次立法试图通过税收机制强制数字平台为新闻内容付费,反映出全球范围内对平台经济与新闻业生态失衡的持续关注。此举不仅是对2021年《新闻媒体议价法》失效后的政策补救,也反映了各国在数字化时代如何平衡创新、市场自由与公共利益的深层博弈。面对美国科技巨头的强烈反对,澳大利亚政府展现了主权国家在数字治理中维护本土媒体独立性的决心。该政策若落地,可能引发其他发达国家效仿,从而重塑全球数字平台与新闻机构的商业关系。从长远看,这或推动全球形成更统一的平台内容支付标准,但同时也可能加剧美澳在数字经济政策上的摩擦,影响双边经贸关系。

相关消息:https://www.npr.org/2026/04/29/g-s1-119142/australia-moves-to-tax-meta-google-and-tiktok-to-fund-newsrooms
当日日报:查看 2026年04月29日 当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