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反数字歧视规则被法院裁定无效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制定的禁止宽带网络服务歧视的规则,于2026年5月6日被第八巡回上诉法院裁定无效。法院认为,FCC规则中对“歧视”的定义超出了国会授权范围,尤其涵盖“无意歧视”或“间接歧视”(disparate impact)的部分缺乏法律依据。
FCC此前将歧视定义为“未基于真实技术或经济可行性,而对消费者宽带接入服务造成基于收入、种族、民族、肤色、宗教或国籍的差别影响,或意图造成此类影响的政策或行为”。该规则适用于宽带运营商,也涵盖房东等第三方实体,即使多个网络提供商可提供服务,若房东限制选择,亦属违规。
该规则自发布以来遭多方挑战。包括NCTA(美国有线电视协会)、CTIA(无线通信产业协会)、USTelecom等行业组织,以及代表明尼苏达州、密苏里州、俄亥俄州、佛罗里达州、阿拉巴马州、密西西比州和德克萨斯州ISP的州级协会,均提起诉讼。此外,部分代表租赁住房提供者和网络建设承包商的团体也参与挑战。
第八巡回上诉法院裁决指出,FCC规则将“间接歧视”纳入监管范围,但国会通过的《基础设施投资与就业法案》仅授权FCC防止“基于收入、种族、民族等的歧视”,而“歧视”的通常法律含义是“差别对待”。法院强调,最高法院多次确认,歧视应指“直接的、有意识的差别对待”,而非“间接影响”或“政策后果的不平等”。
国会共和党人曾在2024年发起立法否决该规则,但未进入表决程序。此次法院裁定意味着该规则将无法执行,可能影响美国数字平权政策的推进。
编辑点评
此次法院裁定对美国数字平权政策构成重大打击。FCC原试图通过反歧视规则推动网络服务公平,尤其保障低收入和少数族裔群体的宽带接入权,这在当前全球数字化加速背景下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然而,法院认为FCC越权解释法律,反映出美国行政与司法体系对监管边界的高度敏感。该裁决可能削弱联邦政府在数字公平领域的主导作用,导致各州在宽带政策上出现碎片化。长期看,若国会不明确授权,数字鸿沟问题或需依赖地方或市场机制解决。此外,该事件也凸显美国科技监管的深层矛盾:在保护弱势群体与维护行业自由之间,如何平衡仍无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