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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议将Rule 15c2-11适用范围限定于股权证券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于2026年3月17日提出修订Rule 15c2-11,拟将其适用范围重新限定为仅涵盖股权证券,撤销2021年将该规则扩展至固定收益证券的解释。该规则最初于1971年出台,旨在防止场外交易(OTC)市场中的欺诈行为,要求经纪商在发布报价前掌握发行人最新公开信息。2021年的扩展引发了市场争议,SEC委员赫斯特·皮尔斯(Hester Peirce)批评此前的临时豁免政策加剧了市场不确定性。SEC同时就该规则是否适用于加密证券征求公众意见,开放60天评论期。此外,SEC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近期签署备忘录,承诺协调对加密市场的监管,终结长期存在的监管权责...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议将Rule 15c2-11适用范围限定于股权证券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于2026年3月17日发布声明,提出修订1971年出台的Rule 15c2-11,拟将该规则的适用范围重新限定为仅涵盖股权证券,撤销2021年将其扩展至固定收益证券的解释。

Rule 15c2-11最初旨在减少场外交易(OTC)市场中的欺诈行为,要求经纪商在发布报价前必须掌握发行人最新公开信息。2021年,SEC重新解释该规则,将其适用范围扩展至政府债券、公司债等固定收益证券,引发市场广泛批评。

SEC委员赫斯特·皮尔斯(Hester Peirce)在声明中表示:“按其条款,Rule 15c2-11始终适用于‘证券’的报价,但市场参与者及包括我在内的观察者历来理解该规则仅适用于场外交易股权证券。”她批评此前管理层在2020年制定的临时豁免政策“多次仅提供三个月的短期豁免”,导致市场长期处于不确定性之中。

SEC同时宣布,将就该规则是否适用于加密证券征求公众意见,开放60天评论期。SEC将股权证券定义为任何代表公司所有权权益的股票、类似证券或可转换证券。

此外,SEC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于近期签署备忘录,承诺协调对金融市场的监管,特别是加密资产领域,以终结长期存在的“监管权责重叠”问题。

该提议目前仍处于公众评论阶段,尚未形成最终规则。

编辑点评

此次SEC对Rule 15c2-11的修订具有重要的监管信号意义。其核心在于回归规则的原始设计意图,即聚焦于股权证券的报价监管,从而减少对固定收益市场的不当干扰。2021年的扩展曾引发市场担忧,被视为监管过度扩张的体现,而此次回撤则反映了监管机构对市场反馈的回应,体现了政策灵活性。

更重要的是,SEC明确就加密证券的适用性征求公众意见,标志着美国对加密资产的监管框架正逐步走向清晰化。这一举措与SEC和CFTC此前签署的协调备忘录相呼应,旨在终结两大机构在加密监管领域的长期“权责之争”,提升监管效率。

从全球视角看,美国作为全球资本市场中心,其监管动向将持续影响全球加密资产和场外交易市场的规则演进。若未来SEC明确将部分加密资产纳入股权证券范畴,或将推动全球更多司法管辖区重新审视其分类标准,从而对国际金融架构产生深远影响。

长期而言,这一修订可能为美国场外交易市场带来更高的透明度和稳定性,同时为加密资产的合规化发展提供制度空间。但需警惕的是,监管的不确定性仍存在,特别是在60天公众评论期内,利益相关方的博弈可能影响最终规则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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