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与DIA承认从数据经纪人购买美国公民位置数据
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和国防情报局(DIA)在参议院情报委员会听证会上确认,两机构正从商业数据经纪人处购买美国公民的移动位置数据,且无需获得法院搜查令。
FBI局长卡什·帕特尔在听证会上表示,该机构购买的是“符合宪法和《电子通信隐私法》的商业可用信息”,并称此举已为国家安全提供“有价值的情报”。帕特尔此前曾于2023年表示FBI已停止无令状购买此类数据,但此次承认该做法已恢复。
DIA局长詹姆斯·亚当斯同样证实,其机构也采购此类商业数据。
尽管美国法律要求从移动运营商获取位置数据须具备搜查令,但来自数据经纪人的数据目前不受此限制。参议员罗恩·怀登批评该做法为“对第四修正案的公然规避”,并强调人工智能技术可放大对海量私人数据的滥用风险。
怀登是《政府监控改革法案》的共同发起人,该法案旨在填补当前法律漏洞,限制政府无令状获取公民位置数据。众议院亦已提出同类法案。
目前,美国尚未出台联邦层面的全面隐私保护立法,数据买卖在法律上仍属合法,引发持续的隐私权与国家安全平衡争议。
编辑点评
此举凸显美国在数字监控与隐私保护之间的深层矛盾。FBI与DIA购买公民位置数据的行为,虽被辩称为‘合法商业数据’的利用,实则绕开了宪法第四修正案中‘无合理理由不得搜查’的核心原则,构成系统性法律规避。尤其在人工智能技术可快速分析海量轨迹数据的背景下,这种无限制的数据采集可能用于长期监控、舆情预测甚至政治目的,对公民自由构成潜在威胁。
该事件的国际影响在于,它为其他国家提供了一个关于‘政府数据滥用’的负面案例,可能削弱美国在数字人权领域的道义话语权。同时,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等严格隐私法规的对比,更凸显美国在数字治理上的滞后性。
未来,若国会未能通过《政府监控改革法案》,或出台联邦隐私法,此类争议将持续发酵,可能引发司法挑战、公众抗议及国际批评。长此以往,美国公民的数字权利将面临系统性侵蚀,而政府监控边界也将进一步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