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被指控利用诈骗广告牟利 一宗集体诉讼在华盛顿提起
2026年4月21日,一宗针对Meta公司的集体诉讼在华盛顿特区法院正式提起,指控该公司通过诈骗广告获取巨额利润,并向用户隐瞒其真实商业行为。
该诉讼由律师事务所Tycko and Zavareei LLP与Tech Justice Law共同发起,代表美国消费联合会及华盛顿特区的Facebook用户,依据《华盛顿特区消费者保护程序法》提出。诉状指出,尽管Meta公开宣称致力于打击网络诈骗,但其内部文件(由路透社于2025年12月披露)显示,公司实际在2024年预计约10%的收入——约160亿美元——来自诈骗或被禁商品广告。
文件进一步表明,Meta平台每日向用户推送约150亿条“高风险”诈骗广告,同时对用户提交的诈骗举报拒绝率高达96%。此外,Meta对高风险广告商收取更高费用,被指以“掠夺性欺骗”为商业模式。
Tech Justice Law的管理总监兼律师Sarah Kay Wiley在声明中表示:“Meta的公司政策本质上是故意从平台上泛滥的、不可接受的用户伤害中获利。公司向用户宣称在打击诈骗,内部却向诈骗者收取溢价以获取用户流量。这不是执法失败,而是一种建立在掠夺性欺骗之上的商业模式。”
Meta公司发言人回应称,相关指控“歪曲了我们的实际工作”,并强调公司“积极打击诈骗”,2025年已主动移除超过1.59亿条诈骗广告,其中92%在用户举报前被删除,同时关闭了1090万个与诈骗中心相关的Facebook和Instagram账户。发言人强调:“诈骗对业务有害,用户、广告商和我们都不希望看到它们。”
此次诉讼发生在Meta宣布推出新工具打击平台诈骗的几周后,包括加强与执法机构合作。此前,Meta曾拒绝合法企业广告,例如成人用品商店Unbound及医疗平台Daye,后者需通过创建针对男性的虚假广告才得以通过审核。
该案件可能引发对大型科技公司广告审核机制、用户保护责任及商业伦理的更广泛讨论。
编辑点评
此次针对Meta的集体诉讼揭示了全球数字平台监管面临的核心矛盾:科技公司在追求商业利益与履行用户保护责任之间的根本冲突。Meta被指控利用诈骗广告获取高额收入,同时对外宣传其打击诈骗的承诺,这种‘说一套做一套’的行为不仅损害用户信任,也暴露出平台治理机制的系统性缺陷。若诉讼成立,可能迫使全球主要社交平台重新评估广告审核算法与商业模式,尤其在高风险广告领域。
从国际角度看,此案可能成为欧美监管机构加强对数字平台问责的催化剂。欧盟《数字服务法案》(DSA)和美国多州正在推进的平台责任法,均在试图约束科技公司对非法内容的放任。Meta的商业模式若被证实系统性纵容诈骗,将为全球监管者提供强有力依据,推动更严格的合规标准。
长远而言,此案或引发全球数字广告市场的结构性调整。广告主、投资者和消费者将更关注平台的伦理与合规表现。若Meta等公司持续面临类似诉讼,可能导致广告预算向更透明、更合规的平台转移,从而重塑全球数字广告生态。
此外,此案也凸显了用户举报机制与平台内部审核之间的严重脱节。96%的用户举报被拒,说明平台未将用户反馈纳入核心治理流程,而更依赖算法或商业利益驱动,这值得全球数字治理框架重新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