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确认恢复购买美国公民位置数据 用于联邦调查
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局长卡什·帕特尔于2026年3月18日向国会作证,确认该机构已恢复从数据经纪商处购买美国公民的位置数据及其他个人信息,以支持联邦调查。这是自2023年以来FBI首次公开承认此类行为。
帕特尔在听证会上表示,FBI购买的是符合宪法和《电子通信隐私法》的商业可用信息,并称这些数据已为调查工作提供了“有价值的情报”。
民主党参议员罗恩·怀登(Ron Wyden)对此提出质疑,称FBI在未获得搜查令的情况下购买公民数据,是“对第四修正案的公然规避”。第四修正案保障美国公民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
FBI未回应有关其购买数据频率及具体数据经纪商的问询。通常,政府机构需向法院申请搜查令以获取个人数据,但近年来通过购买从手机应用、广告实时竞价(RTB)系统等渠道收集的商业数据,绕开了传统法律程序。例如,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曾购买源自RTB服务的位置数据。
FBI声称此类数据使用无需搜查令,但该法律立场尚未在法庭上得到验证。上周,怀登与其他议员共同提出《政府监控改革法案》(Government Surveillance Reform Act),要求联邦机构在从数据经纪商购买公民信息前,必须获得法院授权的搜查令。
编辑点评
FBI恢复购买公民位置数据的行为,标志着美国政府监控能力与隐私权保护之间长期博弈的再度升级。在数字时代,海量个人数据被商业平台收集并转售,为执法机构提供了绕过传统司法程序的新途径。这种做法虽在技术上高效,但严重挑战了宪法第四修正案的精神,即政府搜查需基于合理怀疑并经法院授权。此举可能引发更广泛的公共信任危机,尤其是在公众对政府监控日益敏感的背景下。同时,该事件凸显了现行法律框架在应对新兴数据生态时的滞后性。未来,若《政府监控改革法案》获得通过,将可能重塑美国政府获取公民数据的法律边界,对全球数字隐私立法亦具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