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依据国安法判处一名69岁男子监禁八个月,因其女儿为海外民主活动人士
香港法院于2026年2月24日依据《基本法》第23条国家安全法,判处69岁男子郭锦棠(Kwok Yin-sang)监禁八个月,因其被控处理其女儿、海外民主活动人士郭安娜(Anna Kwok)的金融资产。郭安娜为华盛顿特区香港民主理事会执行董事,被香港当局通缉并悬赏100万港元(约12.7万美元)捉拿。
检方指控郭锦棠试图提取其女儿童年时购买的教育储蓄保险资金,违反国安法中关于资助“潜逃者”的规定。郭锦棠否认指控,称其女从未控制该保险。法院在判决中称其行为严重且无悔意。郭安娜在接受NPR采访时表示,该指控“荒谬”,并称香港法院“正在构建一个法律故事,实质是用法律术语将我父亲入狱,只为针对我本人”。
此案为香港首次因海外活动人士亲属被追究法律责任,被视为扩大国家安全法适用范围、实施连带惩罚的标志。乔治城大学亚洲法律中心高级研究员赖永祥(Eric Lai)指出,此举“实质是合法化集体惩罚”,不应被任何文明法治社会接受。英国谢菲尔德大学东亚研究讲师戴维·托宾(David Tobin)称,中国共产党长期采用此类策略,通过监控家庭成员施压个体。
郭安娜表示,自2023年警方开始调查以来,她已无法与父亲、兄弟等亲属接触,只能通过公开报道、照片和父亲庭审时步态推测其状况。她称这一经历促使她重新思考投身抗争的代价,并重申将继续倡导人权与自由。她说:“他们想以此恐吓所有人,让人们不再行动、忘记香港。我看到自己有责任证明,人们仍可继续前行。”
编辑点评
此案标志着香港国家安全法实施进入新阶段,即从直接针对活动人士转向对其亲属实施法律追责,构成实质性的连带惩罚机制。这种策略并非首次出现,中国当局过去长期针对海外维吾尔、藏人和法轮功等群体的家属实施拘押与恐吓,以切断其社会支持网络。此次将目标扩展至香港民主活动人士的亲属,表明北京对异议人士的打压已从物理空间延伸至情感与家庭层面,形成系统性威慑。
从国际法角度看,此举违反《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关于禁止酷刑和不人道待遇的原则,也挑战了‘无罪推定’与‘罪刑法定’的基本法治原则。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郭锦棠案涉及的保险资金既非其女儿主动控制,亦无证据显示其父有资助意图,法院仍判刑,凸显司法程序中政治化倾向。
此事件可能引发国际社会对香港法治独立性的进一步质疑,尤其在美、英、加等国,相关人权组织或推动对香港官员实施制裁或旅行限制。同时,此案或加剧海外香港人社群的恐惧情绪,限制其政治表达自由,长远影响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与人才流动。未来,若类似案件持续增加,可能促使更多海外活动人士及其家庭寻求庇护或法律干预,进一步激化中西方在人权议题上的对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