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议会通过针对巴勒斯坦人死刑法案 引发国内外强烈批评
以色列议会于2026年3月31日以62票赞成、48票反对通过《恐怖分子死刑法》,该法案规定对在约旦河西岸(以色列称犹大和撒马利亚)故意杀害他人且旨在否认以色列国存在的巴勒斯坦人判处死刑,除非军事法院认定存在特殊情形可改判终身监禁。
法案不具追溯力,仅适用于法案生效后被捕的巴勒斯坦人。死刑将以绞刑执行,须在最终定罪后90日内执行,最长可延至180日。法条中“该地区居民”指在人口登记册登记或实际居住于该地区者,但排除以色列公民或居民(即定居者)。
该法律在以色列国内及国际社会引发强烈反响。巴勒斯坦人于3月31日及4月1日在希伯伦、拉马拉、纳布卢斯等地举行抗议,关闭商铺和公共机构。巴勒斯坦总统阿巴斯呼吁总罢工,哈马斯谴责该法律“反映占领政权的血腥本质和基于杀戮的政策”。
以色列人权组织“以色列公民权利协会”已向最高法院提交紧急上诉,称该法“令人沮丧且愤怒”,并指其“非法、种族主义且违宪”,强调以色列议会无权在被占领土直接立法,军事指挥官才是法律主权者。
以色列拉比兼研究员埃尔哈南·米勒表示,该法很可能被最高法院推翻,因“在被占领土对巴勒斯坦人适用以色列法律是非法的”。多位欧洲国家外交部门亦表态,西班牙称其为“迈向种族隔离的又一步”,欧盟敦促以色列“遵守先前立场”,称该法案“标志着严重倒退”,并指出其“实质上具有歧视性”。欧洲委员会威胁撤销以色列观察员地位,联合国人权高专称其可能构成战争罪。
国际特赦组织谴责该法为“对巴勒斯坦人执行死刑的空白授权”,并指出以色列军事法庭对巴勒斯坦被告的定罪率超过99%。该法被广泛视为右翼政治人物伊塔马尔·本-格维尔为选举造势的产物。本-格维尔在法案通过后打开香槟庆祝,并在社交媒体上称“我们承诺过,我们做到了”。
阿拉伯裔以色列议员阿克兰·哈苏恩虽投票支持法案,但也承认其政治动机,称“若希望联盟支持阿拉伯裔议题,就必须支持其关注事项”。他强调该法针对“以恐怖手段杀害无辜民众者”,并称“任何无理由夺人性命者都应被处决”,但当被问及是否适用于犹太定居者杀害巴勒斯坦人时,他回避称“未考虑此类情况”,而法案文本明确排除此情形。
以色列自建国以来虽在法律上允许死刑,但仅执行过两次:1948年一名被误判叛国罪的军官,以及1962年纳粹战犯艾希曼因种族灭绝罪被处决。该法案是否最终生效,将取决于以色列最高法院的裁决,以及国际社会的持续施压。
编辑点评
以色列通过针对巴勒斯坦人的死刑法案,不仅加剧了巴以长期冲突的紧张局势,更在国际法与人权准则层面引发重大争议。该法案实质上确立了对西岸巴勒斯坦人基于国籍和身份的歧视性惩罚机制,违背《日内瓦公约》关于被占领土治理的规定,可能被认定为战争罪。由于以色列军事法院对巴勒斯坦被告99%以上的定罪率,该法在实践中几乎成为自动执行死刑的工具,严重削弱公平审判原则。
从地缘政治角度看,此举对以色列的国际形象造成显着损害。欧盟、联合国、欧洲委员会及多国明确谴责,可能引发外交隔离或制裁措施。同时,该法案被视为右翼政府为应对2026年10月前必须举行的议会选举而采取的煽动性政策,凸显以色列国内政治极化与民族矛盾交织的深层危机。
长远而言,此举可能进一步激化巴勒斯坦社会的反抗情绪,削弱和平进程的可能性,并为国际社会对以色列实施更严格的人权审查和制裁铺路。若最高法院最终推翻该法,将体现司法系统对民主原则的坚守;若维持有效,则可能成为以色列“定居点扩张与法律不平等”政策的制度化延伸,对中东和平架构构成实质性挑战。